从最早消费者被收取的高额入网费、选号费,到如今被诟病的上网费、流量费,由于强势地位,运营商必然产生惰性、滋生霸气,也就缺少“提速降费”的主动性
关于电信运营商“提速降费”的话题最近再次成为热点。据报道,中国移动将创新流量计费模式,试点阶梯计费:该模式有5个档次,没有套餐费,用户使用流量越多,单价越便宜。流量单价在每兆0.15元至0.03元之间。这种新的流量计费模式先在部分省市试点,择机在全国推广。
然而,这种计费模式仍然被大多数人质疑:根据这一方案,那些成天“趴在”网上的人,资费可能下降,但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可能连阶梯计费的最低档次都达不到,又怎能降费?
今年5月,三大电信运营商公布了“提速降费”方案,至今已过3个月。中国移动表示,截至7月底,中国移动承诺的“八大降费举措”均落地实施,流量综合单价降至0.09元/MB,比年初综合单价下降31%。可是,细查降费内容,中国移动降费举措却显得薄厚不均:在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资费等方面,到今年6月,中国移动境外旅游流量包天优惠的国家和地区已有48个,国际漫游流量资费平均降幅超过80%,这确实为公民出境旅游带来了方便。可是,对大多数用户最关心的国内资费调整力度,却是“琵琶遮面”,总让人觉得缺少诚意。
比如,5月份中国移动推出了10元1GB夜间流量套餐、10元1GB假日流量套餐等,这些套餐都把降费节点选在用网空闲的特定时段,引得众多网友频频吐槽:谁大半夜上网啊!而且半夜时分绝大多数人在家里,家里都有WiFi啊!
“提速降费”缺乏足够的诚意,主要是电信服务市场长期存在权利不对等、信息不透明等因素所致。本来,电信运营商与用户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市场关系。然而,由于运营商的强势地位,这种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对等:从最早消费者被收取的高额入网费、选号费,到如今被诟病的上网费、流量费,这些收费的依据从何而来?成本是如何计算的?消费者总是被蒙在鼓里。在强势地位下,运营商必然产生惰性、滋生霸气,也就缺少“提速降费”的主动性。
随着智能手机普及,上网已经在事实上取代通话,成为手机最主要的功能。在此背景下,“提速降费”,是电信改革的应有之义。现在都讲“互联网+”,如果不能在互联网的速度和资费上形成“比较优势”,大家都不肯上网,靠什么来“+”?从2014年开始,我国大范围推广4G通信,然而时至今日,很多人手上拿着4G手机,用的还是2G网络。如此反常,还不是因为资费过高?如果使用成本不能降下来,用户数量不能提上去,巨额投资建成的网络必然造成新的浪费。其结果,只能是运营商和用户“双输”,而不是“双赢”。
“提速降费”,应当是电信运营商基于市场逻辑的自觉,也是在公开、平等环境下消费者权益的回归。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之举,仍在于打破垄断格局,放开资本进入门槛,在电信服务市场引入充分的竞争。如此,运营商才会拿出诚意,增加主动性,提高透明度,让“提速降费”给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