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间,中兴通讯(000063.SZ)发布公告,终止此前公布的10亿元额度股份回购计划。今年7-8月份,股市经历“非理性下跌”,7月 10日,监管层曾鼓励上市公司推出“五选一”推送利好政策。其后从7月份以来,百余家公司发布了回购公告,但是到目前为止进展缓慢。据同花顺数据,目前只 有十余家完成了回购。此前,菲利华(300395.SZ)和盛和资源(600392.SH)分别终止回购。
稳定股价到稳定基本面
自6月12日到7月8日,中兴通讯经历了从33.20元/股到17.96元/股的断崖式下跌,18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达46%。在该情况下,中兴通讯发布停牌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股票回购,并于7月中旬发布了一份总金额高达10亿元的回购A股股份预案。
根据公告,回购价格暂定为17.96元/股(即公司股票7月8日的停牌价),预计回购股份5500万股,回购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
而回购预案的发布,也在二级市场上对其股价产生了积极作用,复牌之后,中兴通讯连续两天涨停。
截至11月16日,中兴通讯收报19.29元/股,相比于7月8日的停牌价17.96元/股,累计涨幅7.41%。
11月11日,中兴通讯正式宣布终止股份回购,而其原因也与近期A股市场回稳有关。
“8月27日起至今公司A股股票的收盘价未出现低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形,”中兴通讯表示,“同时公司认为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用于战略产品的研发和核心市场的拓展更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考虑到中兴通讯此前实施了股本转增,而此前预案中的回购上限价格也由原来的17.96元/股调整为14.80元/股。
中兴通讯称,之所以终止回购的另一原因则在于其股价自8月27日起,已高于14.80元/股长达51个交易日。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认为,中兴通讯的做法很灵活机智,“值得学习”。本身证监会在7、8月份的这个要求,就是一个临时性的政策。
“非常时期当需非常之法”
根据2008年10月修订的《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在发布董事会回购决议公告之后,须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通过股东大会表决。
7月14日发布董事会的股份回购决议公告之后,中兴通讯事后却始终未就此召开股东大会或提出有关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
据《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方案并不在审议议案当中。
中兴通讯的股份回购计划发布后,为何其后续流程并未启动。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则认为,上市公司是否继续推行股份回购流程,取决于不同市场状态下的现实需求。
“主要看这个公司的动机是什么,”董登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之前的公告里中兴通讯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是为了响应证监会的号召,维护市场稳定。既然现在股市已经趋于稳定,那为什么不把钱用在更好的投资方式上呢?”
同样是停止回购,盛和资源给出的理由似乎听上去更加合理:公司股票在2015年8月10日正式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阶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事项已经不适用于公司的战略发展”,所以决定终止回购。
在董登新看来,7-8月份属于A股的“非常时期”,所以需要“非常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