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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利用新技术解决互联网版权难题

来源:互联网 浏览:247次 时间:2017-12-26

  移动互联网时代,由于传播的特殊性和隐蔽性,网络侵权具有隐蔽性高、鉴别难、举证难、索赔难等特点,给版权保护带来严峻挑战,导致网络侵权盗版屡禁不止。

  面对网络版权保护的世界性难题,作为国内领先的互联网信息分发平台的今日头条一直在行动,不断研发新技术来探索有效的保护措施。

  开启了中国“都市报时代”的华西都市报曾与今日头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今日头条通过自发研制的针对原创新闻视频版权的“灵石”(toutiao Content Recognition)系统,为华西都市报提供强有力版权保护。双方的深度合作不仅是版权方和互联网运营方共同维护网络视频版权的合作试点,更是利用新技术解决网络视频版权保护的全新探索。

  2016年年底,今日头条充分利用自身强大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并投入大量的技术力量成功自主研发建设出独立的“灵石”系统,该系统既能够有效地进行视频画面帧识别,又能够快速地从海量的视频内容中相对精准地筛选出侵权视频。版权方将视频内容上传后,会得到唯一的“内容指纹”文件,“灵石”系统会将这个文件与其他上传到头条的视频进行对比,并且能够在一分钟之内完成对站内上传视频的画面帧识别,一旦发现与版权方视频双向匹配80%的内容,“灵石”系统就会将相关内容列入维权列表,视频版权方可以立即要求让侵权视频下架。

  新技术能够低成本地解决索赔难难题。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可以是自媒体,再加上网络视频版权维护的举证难、索赔难等难题,也使得互联网成为网络视频版权侵权的温床。由于自媒体数量极大且规模普遍较小乃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导致视频版权方的维权成本畸高甚至沦为“赢了版权官司而输了生意”的尴尬困境。而“灵石”系统提供了全新的视频版权保护思路,视频版权方既可以选择直接让侵权视频下架,也可以允许继续运营,但所有收益划归到版权方。这不仅有效保障了视频版权方的利益,也会极大地削弱视频侵权方为了商业利益而恶意侵权的积极性,进而更有效的保护视频版权。

  新技术可以助力良性传播生态体系的构建。在互联网时代下,信息分发平台、视频版权方、自媒体创作者、用户、粉丝一起构成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生态系统能够良性运转的前提就是各个参与方都能获益。正是由于“灵石”系统先进的理念和技术,今日头条已与约1万家媒体达成版权合作,实现内容授权使用,其中深度战略合作的有澎湃新闻、三联生活周刊、华西都市报等等。

  互联网不仅不能成为侵权丛生的沼泽地,更应该成为版权法治建设的良田。新技术无疑是法治建设的有效工具和手段,具体到视频网络版权保护,“灵石”这样的新技术无疑是一把金钥匙!广州丝足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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